金好運活動兌獎注意事項
※一切活動規則仍以金好運官方公告為主。
- 活動得主需依本公告內容及客服中心指示,於領獎期限前完成相關領獎手續方可獲得獎品,活動獎品詳細資訊依《金好運娛樂城》官方網站介紹內容為主,本公司保留獎項變更之權利。
- 玩家若使用不當舞弊行為獲得抽獎資格,經查獲將取消其活動及得奬資格,並依遊戲規章懲處。
- 贈品或獎金價值(商品定價)超過新台幣2萬元,獎項得主需依法繳納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若獎項得主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付全額一律要扣繳20%(中獎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且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外僑,應依 同法第 73 條第 1 項規定就源扣繳)。
- 活動獎勵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為其它獎勵,也不得要求轉讓他人使用,官方保有最終解釋權及終止,調整或修改本活動之權利。
- 活動贈送之獎項,本公司保留獎項變更之權利,相關獎項寄送時間,依照各供應廠商出貨而定,玩家若獲得活動獎項,官方只提供該活動獎項;獎項不包含額外產生之費用(如:稅金、保險等項目)。
- 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,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以及變更活動內容或終止活動的權利。獎品寄送以台灣地區為限定範圍;如得獎人為離島玩家(如:澎湖、金門、馬祖、綠島與小琉球等地區),請於獎項線上建單時,在「獎項指定寄送地點」的欄位填寫台灣友人的地址。
- 申請領獎之玩家未滿 20 歲,需附上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以進行驗證。若您尚未申辦身份證,請用戶口名簿影本取代身份證。
- 本活動限制年齡需滿18歲(含)以上方可參加。Google並未贊助、協助、建立、設定或與機制有任關聯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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